2018年4月26日中午12:30分,在我校明华楼三楼多功能厅举行了第四十一期业余党校的授课,本次业余党校的主讲老师是我校教务科副科长刘晓红老师。
首先,刘晓红老师简明扼要地点出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含义,就党员的基本义务、党员的基本权利以及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这四个主题方面出发开始了讲课。
接着,刘晓红老师以习近平语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为引子向同学们讲解党员的八大基本义务。其中还列举了不少反例,让同学们更为直观深刻地认识到当党员违反党纪、违背基本原则时的处置结果,从而了明白党对于党员的要求高于群众。党员不仅有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义务,还有着在党内提出建议以及批评他人的权利。党员必须要发挥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为国家与人民利益勇于斗争不怕牺牲的精神。
刘老师特别就义务与权利之间强调一点: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共产党员的义务是绝对的,而权利则是相对的。另外,刘老师还特别提出希望同学们能了解所处的时代,了解如今的中国,希望同学们不辜负历史的这个高光时刻。
相信通过本期业余党校的学习,同学们都了解到了,中国共产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带领中华民族从苦难走向辉煌,引领社会主义在中国开辟发展新境界,党员同志需要做好带头作用,严格履行党员基本义务。刘老师在讲课的最后,也期望我校入党积极分子们要坚定信念、努力学习,以身作则,以高标准严要求来要求自我,并发挥模范作用在任何一件小事情上,能在学习和生活中勇挑重担,在将来成为社会的核心和中流砥柱,为社会和祖国做出贡献!
校新媒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