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是中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我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12月5日,我校班主任利用早班会时间向学生宣讲宪法。希望工商外学子学习宪法、了解宪法、自觉维护和遵守宪法,在遇到麻烦时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阳光青少年,同时懂得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
通过学习,我们懂得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它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作为学生我们要懂得无规矩不成方圆,美好家园离不开法制的保障。我们要弘扬宪法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生活在上海我们觉得很安全,因为上海是一个法治的城市。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大家美丽的家园就可以不再如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宪法是我们社会的神经中枢,法律是我们社会的脉络经纬,当我们社会生命的血液在其中越能畅通无阻的流淌,我们就越是个文明健康而又充满活力的伟大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