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的基础知识 体悟党员初心使命​——记第五十一期学生业余党校第二讲

来源:创建部门:学生科发布者:李昂发布时间:2023-04-10浏览次数:90

为进一步加同学们对党的认识及了解我校于202346日在光华楼大礼堂举行第五十一期学生业余党校第二讲。学生科副科长兼团委书记李昂老师、团委副书记李翀老师出席活动。第五十一期业余党校全体学员、校团委文体部以及校新媒体工作部部分同学参加了本次活动。基础教学二部主任兼基础二部党支部书记刘晓红老师为同学们授课。本次活动由2104班陈玉萱同学主持。

本次课程的主题为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伴随着嘹亮的国歌声本次党课正式拉开帷幕。

首先,刘晓红老师讲解了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含义。党员的义务,即党员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应尽的责任,是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按照党章规定在党内,每党员都是平等的,党员享有党内各项权利。

紧接着,刘晓红老师详细讲解党员的8权利和8义务。履行党员义务是党员的责任,党员应当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同时,党员享有着权利,可以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在党的会议上拥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随后,刘晓红老师向同学们阐述了党员权利与义务间的关系。两者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也要保障人民的权利。

最后,李翀老师对本次课程做总结。她向同学们提出殷切希望,希望同学们作为新时代的一份子,日常学习生活中要学会删选信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脚踏实地,做有希望有力量的中国青年。

党旗所指为团旗所向。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应当跟随党的脚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履行青年学生的职责,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尽早加入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而努力奋斗!

校新媒体工作部

拍照:李晗、张臻君、方婧冉

录像:章宏溥、岳嘉坤

写稿:杨丹依、章宏溥、张臻君、方婧冉、岳嘉坤、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