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排序评定实施办法

来源:创建部门:数控部发布者:肖波发布时间:2020-10-19浏览次数:13256

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排序评定实施办法

(讨论稿)


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工作,根据教育部、人社部、上海市以及《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机构设置与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立德树人、立人立业的根本任务,以提高教师队伍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教师全面发展为宗旨,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按需设岗,择优按约聘用,公正有序地做好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和等级评定。确立结构优化、精干高效的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实施岗位等级评定;确保评定工作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学校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适用本评定办法。

四、岗位设置基本情况

我校是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是各教学部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职责,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与能力水平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实训室设备设施保障、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专业技术岗位。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岗位名称

专业技术岗位共分八个等级,对应名称如下: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

(二)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及结构比例

根据沪人社专2013420号文,经核准,学校拟设岗位总量303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66个,占设岗总量的87.79%。

设置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80个,五级岗位16个,六级岗位32个,七级岗位32个。

设置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60个,八级岗位48个,九级岗位64个,十级岗位48个。

设置初级专业技术岗位26个,十一级岗位13个,十二级岗位13个。

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排序的评定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任务、工作量。

4.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规定的聘用条件。(详见《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教职工全员聘任管理办法》)

5.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受聘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关实践操作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受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并具备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6.排序依据依次为:①获得现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到年);②在现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时间;③优先考虑教师系列;④工龄(到年);⑤校龄(到年);⑥工作业绩(含班主任、工作量、得奖情况、科研成果等)。

(二)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1.五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1)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不少于6年。

2)能圆满完成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岗位任务,任现职以来工作表现良好。

3)能系统掌握和熟练运用本专业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工作实践经验丰富。

4)能主持或独挡一方面业务工作。

5年度、聘期考核合格。

2.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1)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3年以上。

2)能圆满完成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岗位任务,任现职以来工作表现良好。

3)能系统掌握和熟练运用本专业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工作实践经验较丰富。

4)能独立解决业务工作中有较高难度的问题。

5)年度、聘期考核合格。

(三)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1.八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1)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不少于6年。

2)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规定的年度或聘期任务。

3)能系统掌握和熟练运用岗位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独立解决岗位工作中较复杂的问题。

4)年度、聘期考核合格。

2.九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1)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3年以上。

2)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规定的年度或聘期任务。

3)能系统掌握和熟练运用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独立解决岗位工作中的复杂问题。

4)年度、聘期考核合格。

(四)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受聘为初级职务,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能基本掌握和应用岗位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理论,能独立完成承担的业务工作,做好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助手;年度、聘期考核合格。

六、专业技术职级晋升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职级晋升以岗位设置为基础,经资格审查、考核、讨论审定、公示聘任等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设置比例额度及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条件,人事部门每年年底梳理上报专业技术等级岗位拟晋升人员名单。

(二)考核: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专业技术等级岗位拟晋升人员按“德、能、勤、绩”的内容进行全面考察,并注重工作实绩,提出专业技术等级岗位拟晋升人员建议名单。

(三)讨论审定: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定专业技术等级岗位拟晋升人员。在本职岗位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且距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经个人书面申请、部门推荐、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可破格在当年相应岗位晋升额度内聘任。

(四)公示聘任:拟晋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聘任。

七、其他事项

1.新进校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的,首次聘用到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聘用到对应的专业技术初级、中级或高级岗位的起点等级,按照排序条件进行晋升。

2.待岗人员,只能分别聘到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起点等级。

3.晋升周期内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处分期)之内者,不予计算晋级年限且不得晋升等级。

4.晋升周期内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不予计算晋级年限且不得晋升等级。

5.本校以往制定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本实施方案由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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