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 随党前行——记第四十三期业余党校第一讲

来源:创建部门:学生科发布者:周立伟发布时间:2019-04-01浏览次数:219

  

  

2019328日中午13:00整,在明华楼三楼多功能厅开展了第四十三期业余党校第一讲。本节课的主题是: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由学生工作党支部宣传委员教务科副科长刘晓红老师主讲。

首先,刘晓红老师为学员们阐述了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含义。老师说道,义务是党员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应尽的责任,是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权利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应当享有党内的各项权利。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有同样的权利共同管理党的事务。


 

实履行党员八项义务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础。刘晓红老师引用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的一句话“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老师为向学员们详细地讲解党员的八大基本义务,列举了许多反面例子让学员们更加深刻直观地明白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定,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接着,刘晓红老师提出,要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并为学员们列举了许多杜绝腐败的现象,如国家主席在食堂吃饭,以及我国总理很节俭,不浪费粮食。高层有决心杜绝腐败,起到了表率作用。另外,刘晓红老师还为学员们解释了党员义务与权利两者间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希望学员们能了解所处的时代,了解当今的中国,希望学员们不辜负历史的这个高光时刻。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刘晓红老师希望学员们始终记住自己是在党校学习过的,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都应要有先进模范带头作用,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努力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建设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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