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党校学员们更清楚地了解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的权利,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2019年10月24日中午12:30分,我校于明华楼605教工之家举行了第四十四期学生业余党校第二讲。本次讲座由学生工作党支部宣传委员刘晓红老师主讲。
首先,刘晓红老师向学员们阐述了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含义。她表示,义务是党员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应尽的责任,是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而权利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应当享有党内的各项权利。并且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有同样的权利共同管理党的事务。
紧接着,刘晓红老师为大家详细解说了党员的基本义务。她将八条党员的基本义务一一列举了出来,并用大量详细的案例对每一条义务进行举例说明。她强调,履行党员义务是党员的责任,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需要,是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需要,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需要。
随后,刘晓红老师为同学们详细解说了党员的基本权利,并解释了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党员义务是党员具体发挥作用的基本指南,是获得权利的前提;党员权利是党内民主政治生活应该遵循的基本依据,是履行义务的保障。权利与义务之间有着相对性和绝对性的联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
最后,刘晓红老师运用了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的观点,表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终将在一代代青年的接力奋斗中变为现实。她希望学员们要学会发挥带头和骨干作用,时时处处走在前头,成为表率和榜样,在学习和生活中勇挑重担,成为中坚和核心。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这个经历无数风雨却正焕发生机的政党,将带着亿万人的嘱托,为这个国家未来的发展指明方向。希望党校学员们牢记本期课程的内容,履行一个党员应尽的权利与义务,服务同学,服务学校,服务社会。
校新媒体工作部
写稿:叶海亮、闵宇晨、李金玲
拍照:李金玲
录像:闵宇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