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1日中午12:30分,我校于明华楼三楼多功能厅举行了第四十二期业余党校第一讲。本节课的主题是: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由我校教务科副科长兼学生工作党支部宣传委员刘晓红老师主讲。
首先,刘晓红老师简明扼要地点出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含义,就党员的基本义务、党员的基本权利以及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这四个主题方面出发开始了讲课。
切实履行党员八项义务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础。刘晓红老师以习近平总书记语录“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引子向同学们详细的讲解了党员的八大基本义务。并列举了许多反面例子让同学们更加深刻直观的知道当党员违反党纪,不遵守原则是会受到严厉的处置的。从而让同学们知道,作为党员,应时刻牢记使命,履行党员义务,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扬社会新风尚,做好带头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为国家与人民利益勇于斗争不怕牺牲的精神。
最后,刘晓红老师特别就党员基本义务与权利强调一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统一的,是相辅相成的,不能只有义务,也不能只有权利,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共产党员的义务是绝对的,而权利则是相对的。另外,刘老师还特别提出希望同学们能了解所处的时代,了解如今的中国,希望同学们不辜负历史的这个高光时刻。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刘晓红老师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同学们对党的性质、宗旨、组织原则、纪录和作风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更坚定了同学们的入党决心。相信同学们通过本次党课,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同学们能够坚定信念、努力学习,以身作则,以高标准严要求来要求自我,并发挥模范作用在任何一件小事情上,能在学习和生活中勇挑重担,在将来成为社会的核心和中流砥柱,为社会和祖国做出贡献!
校新媒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