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供应商入库遴选项目(增补)公告

来源: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创建部门:校长办公室发布者:徐婷发布时间:2024-12-02浏览次数: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学校《零星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针对供应商库入库遴选项目(增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本次招标只作为入围选取,具体项目实施时,入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价。 

  项目名称:供应商入库遴选项目(增补) 

  项目联系人:钱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64763038-592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及要求

序号

供应商库类别

内容

要求

1

视频拍摄类

1、宣传及活动类视频拍摄;

2、微课类视频拍摄。

(需备注可提供哪一类视频拍摄服务)

1、宣传及活动类视频拍摄需提供不少于6个学校类机构的近三年相关业绩;

2、微课类视频拍摄需提供不少于6个中高职院校的近三年相关业绩。

3、公司至少可以为学校提供5人及以上的服务团队(需提供本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

2

3

设计印刷类

设计及成品印刷等

1、提供不少于6个中高职院校的近三年相关业绩。

3、公司有固定服务团队(需提供本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护机构及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投标单位与本项目相关单位无利益关系。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学校的采购项目。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申请入库须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信用中国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最新截止至2024.11,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入库登记表(见附件一);

5. 提供所投项目相关材料,近三年相关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6. 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手签字的《入库供应商承诺书》(见附件二)

  

四、时间安排

1.2024126日下午15:00前申请入库的供应商将入库所需相应材料送至徐汇区百色支路35号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门卫处(文件封面备注供应商遴选);

    2.12月中旬学校组织查验供应商诚信记录,汇总供应商信息,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25年1月中旬前公布本轮入库的合格供应商名单。


附件一:入库登记表.doc

附件二:入库供应商承诺书(更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