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校史资料征集公告

来源:创建部门:校长办公室发布者:汤国斌发布时间:2020-05-11浏览次数:438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我校响应国家和上海市档案局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号召,按照上海市档案局要求,围绕 “档案见证小康路,助力扶贫决胜期”活动主题,开展“档案里的工商外”校史档案征集、展览、研讨系列活动。为真实、全面地展示学校发展历程和办学成果,体现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办学特色,更好地发挥校史育人的积极作用,现特向全校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各界校友以及所有关心和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资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属建校以来各个历史阶段遗存下来的,具有较好历史价值的校史影像资料,均在此次征集范围之列:
     (一)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访问或讲演的照片、题词、纪念品照片等。
     (二)学校历任领导、知名教授任命、聘任、工作、获奖的重要文档、论著、手稿、证书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的照片。
     (三)学校各时期重大事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实物照片,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电子版,礼品照片等。
     (四)学校集体或个人获得的上海市级以上各类先进表彰、奖励的资料、实物的照片。
     (五)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大活动、赛事的资料、实物(如作品、奖杯、纪念品等)的影像资料。
     (六)学校各个时期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印章、徽标、出版物、印刷品、个人证件、票证、纪念章、毕业照片、纪念册等。
     (七)反映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具有时代特征的照片。
     (八)其他具有较大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凡属自愿捐赠的校史资料及实物档案,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捐赠档案,学校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物品,学校将无偿提供方便。
     (二)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和实物档案,提供学校复制件后,原件由本人自行保管。
     (三)其它方式。撰写自己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回忆文章,可以纸质或电子文件、电子录音的方式送寄给学校档案室。
      三、征集说明
     (一)集中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8日。
     (二)提供资料或实物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资料产生的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与人员姓名、职称职务及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通讯方式等。
     (三)回忆文章请在末尾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在校时间、单位、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凡捐赠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的资料或实物档案者,可优先、无偿利用所捐赠的资料、实物档案。
     (五)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档案资料,学校将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将本着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六)凡提供建校以来各个历史阶段遗存的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的校史资料者,学校将赠送品牌宣传小奖品一份。
      四、联系方式
      直接报送:学校校长办公室(光华楼903)
      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百色支路35号 乐苑(收)(请注明“校史资料”字样)

      邮编:200231  电子信箱:gsw_da@163.com,邮件主题填写为“校史资料征集”
      联系人:乐苑  021-64776468  
      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广大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校史资料征集活动,提供各种征集线索。

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