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品牌专业和品牌专业建设验收评估数据采集说明

来源:创建部门:数控部发布者:肖波发布时间:2019-04-11浏览次数:934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品牌专业和品牌专业建设验收评估

数据采集说明


一、总体说明

1.除特别注明外,各《数据表》数据采集时间段均为201611日至20181231日(即时间截止点为20181231日)。

2.所有“年度”均为自然年,即20162017201811日至1231日。

3.各《数据表》中所有采集项请如实填写,确实无数据信息的采集项,数值型数据信息填“0”,非数值型数据信息填“无”。

4.所有数值型数据,如为非整数,请保留两位小数。

5.除特别说明外,各《数据表》中采集项涉及人次的,按每30学时为1人次,每天8学时计算。

6.各《数据表》采集的所有数据须为本次验收专业的数据信息,勿将学校其他专业(含相关专业)数据信息一起统计。

7.表中采集项均已注释说明,凡未加以注释说明的,均为表内校验关系。


二、数据表与采集项说明

1  专业教师情况(1):专业带头人

1.1姓名

1.2类型

1.3兼职教师派出单位

1.4兼职教师派出单位类型

(1)

(2)

(3)

(4)

1.5性别

1.6出生年月

1.7证件类型

1.8证件号

(5)

(6)

(7)

(8)

1.9办公电话

1.10手机

1.11邮箱

1.12学历

(9)

(10)

(11)

(12)

1.13最后毕业院校

1.14所学专业

1.15教龄

1.16  20179月—20186月所授课程

(13)

(14)

(15)

(16)

1.17  20179月—20186月总课时数

1.18任专业带头人时间

1.19教师资格证书

1.20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教师系列)

(17)

(18)

(19)

(20)

1.21专业技术职务等级(非教师系列)

1.22职业资格证书1名称

1.23职业资格证书1等级

职业资格证书2名称

(21)

(22)

(23)

(24)

职业资格证书2等级

职业资格证书3名称

职业资格证书3等级

1.24  2016—2018年本专业企业实践累计时间

(25)

(26)

(27)

(28)

1.25社会兼职情况

(29)


(一)《专业教师情况(1):专业带头人》采集项说明

  1. 采集项说明

    1. 姓名:

    2. 本专业带头人现使用姓名,务必与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一致。

    3. 类型:(1)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在本专业担任专业教学工作的人员(含人事代理的全职教师)。(2)兼职教师:指截止20181231日,由学校聘任的担任本专业教学工作的非本校在编人员(含市教委相关部门认定的20162018年行业企业特聘兼职教师)。

    4. 兼职教师派出单位:指兼职教师派出且兼职教师人事关系所在的单位(备注:退休人员填写原单位)。

    5. 兼职教师派出单位类型:分为“企业”和“其他”两个类型。

    6. 性别:填写教师对应性别。

    7. 出生年月:与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一致,按“yyyymm”格式填写,如:19846月出生,填写“198406”

    8. 证件类型:中国国籍填写身份证(港澳台地区填写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外国国籍填写护照。

    9. 证件号:对应证件类型的号码。

    10. 办公电话:专业带头人在学校办公的常用电话。

    11. 手机:专业带头人常用手机号码。

    12. 邮箱:专业带头人常用电子邮箱地址。

    13. 学历:

    14. 截止20181231日,获得的最高学历。

    15. 最后毕业院校:

    16. 截止20181231日,获得最高学历的毕业院校,务必填写全称。

    17. 所学专业:

    18. 截止20181231日,获得的学历证书对应的专业名称,请填写全称(与证书一致)。

    19. 教龄:从事教育教学的年限,按整数计,不满一年的记为一年。

    20. 20179月—20186月所授课程:

    21. 2017学年两个学期所授本专业课程名称。

    22. 20179月—20186月总课时数:指2017学年两个学期所授本专业课程的课时总数。

    23. 任专业带头人时间:指任本专业带头人的起始年份,按“yyyy”填写,如:任本专业带头人的起始年份为2018年,填写“2018”

    24. 教师资格证书:

    25. 截止20181231日,获得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教育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填写“有”或“无”。

    26.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教师系列):

    27. 截止20181231日,获得教师系列的最高专技职务等级。

    28.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非教师系列):指截止20181231日,获得非教师系列的最高专技职务等级。

    29.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指截止20181231日,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名称,请填写全称(与证书一致)。

    30. 职业资格证书等级:指职业资格证书对应的等级。

    31. 2016—2018年本专业企业实践累计时间:指201611日至20181231日,企业实践累计工作时间,按整数月计。每满8个工作小时,记为1个工作日,剩余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按1个工作日计;每满22个工作日,计为1个月,剩余满12工作日的,按1个月计。

    32. 社会兼职情况:填写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兼职情况,限300字以内。

2.其他说明

  1. 第一专业带头人应为专任教师,其相关信息必须填在表格的第一行;若有双专业带头人的,请逐条填写。

在表1和表2中,专业带头人和专业教师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1”,是指与本专业最为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2  专业教师情况(2):专业教师

姓名

类型

兼职教师派出单位

兼职教师派出单位类型

(1)

(2)

(3)

(4)

性别

出生年月

证件类型

证件号

(5)

(6)

(7)

(8)

学历

最后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教龄

(9)

(10)

(11)

(12)

20179月—20186月所授课程

20179月—20186月总课时数

教师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教师系列)

(13)

(14)

(15)

(16)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非教师系列)

职业资格证书1名称

职业资格证书1等级

职业资格证书2名称

(17)

(18)

(19)

(20)

职业资格证书2等级

职业资格证书3名称

职业资格证书3等级

2016—2018年本专业企业实践累计时间

(21)

(22)

(23)

(24)

社会兼职情况

25


(二)《专业教师情况(2):专业教师》采集项说明

本表采集数据项与表1相同,相关说明同上。

3  专业教师情况表(3):2016-2018年所获荣誉/奖项

3.1姓名

3.2证件号

3.3获荣誉奖项时间

3.4荣誉/奖项名称

(1)

(2)

(3)

(4)

3.5颁证/奖单位

3.6颁证/奖单位类型

3.7获荣誉/奖项等级

(5)

6

7


三)《专业教师情况表(3):2016-2018年所获荣誉/奖项》采集项说明

  1. 采集项说明

    1. 姓名:与1.1同。

    2. 证件号:与1.8同。

    3. 获奖时间:获荣誉或奖项年度,按“yyyy”填写,如:2018年,填写“2018”

    4. 荣誉/奖项名称:务必填写全称(与证书一致)。

    5. 颁证/奖单位:获荣誉或奖项的颁发单位,务必填写全称(与证书一致)。

    6. 颁证/奖单位类型:分为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和其他三类,其中“其他”主要指行指委组织的赛事,校级和区级赛事不列入统计范围。

(备注:世界职业技能大赛颁奖单位归类为教育行政部门)

    1. 颁证/奖等级:分为省市级(主要

    2. 市教委、市人社部等组织的赛事)、国家级(主要

    3. 教育部、人社部等组织的赛事)、国际级(主要指世界职业技能大赛)、其他(主要指行指委组织的赛事,校级和区级赛事不列入统计范围)四个等级。

  1. 其他说明

  1. 所获荣誉/奖项

  2. 本专业立项期间所获市级及以上奖项、荣誉、教科研成果、参与重大课改项目等,按年度依次填写。







4  专业学生情况表

4.1年度

4.2招生数

4.3在校学生数

4.4中职毕业生总数

4.5中职毕业生就业

总数

中职学生数

中高贯通学生数

中本贯通学生数

总数

中职学生数

中高贯通学生数

中本贯通学生数

直接就业

升学人数

其他就业人数

直接就业人数

其中就业对口人数

平均起薪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4.6学生获证

中职毕业生

中高贯通学生(三年级)

中本贯通学生(三年级)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颁证单位

取得五级证书人数

取得四级证书人数

取得三级证书人数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颁证单位

取得五级证书人数

取得四级证书人数

取得三级证书人数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颁证单位

取得五级证书人数

取得四级证书人数

取得三级证书人数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四)《专业学生情况表》采集项说明

    1. 年度:指自然年度,按“yyyy”填写,如:2018年,填写“2018”

    2. 招生数:指当年度本专业学历教育实际招收新生人数,包括成人中专、普通中专、对口支援招生数,以及中高中本贯通招生数。

    3. 在校生数:

    4. 本专业学历教育在校学生人数,包括成人中专、普通中专、对口支援、中高中本贯通中职阶段在籍在校学生。

    5. 中职毕业生总数:

    6. 本专业当年度具有中职学历教育学籍的学生完成教育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总数,

    7. 包括该年度中高职、中本教育贯通培养进入高校的学生人数。

    8. 中职毕业生就业:(1)直接就业人数:指当年度本专业中职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中直接就业的人数。(2)其中就业对口人数:指当年度本专业中职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中,直接就业学生中专业对口的人数,包括专业大类的企业对口或岗位对口就业。(3)平均起薪:指当年度本专业中职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的月平均起薪,以签订的第一份合同为准,单位:元。(4)升学人数:指当年度本专业中职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中,升入高一级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人数,不包括该年度中高职、中本教育贯通培养进入高校的学生人数。(5)其他就业人数:指当年度本专业中职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中,通过其他渠道(包括参军、自谋出路、出国等)就业或间接就业的学生人数。

    9. 学生获证:指当年度学生所获得的教学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与本专业最相关的职业资格证获证情况。同一学生获得同一职业资格证书的多个等级证书时,以获得的最高等级证书来统计。“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和“颁证单位”务必填写全称(与证书一致)。请先按年度顺序,再按职业资格证书名称依次填写。

5  学生获得专业相关奖项

5.1年度

5.2奖项名称

5.3颁证单位

5.4颁证单位类型

(1)

(2)

(3)

(4)

5.5获奖学生

姓名

5.6获奖学生

学籍号

5.7类型

5.8等级

(5)

6

7

8


(五)《中职学生获得专业相关奖项》采集项说明

  1. 采集项说明

    1. 年度:指自然年度,按“yyyy”填写,如:2018年,填写“2018”

    2. 奖项名称:务必填写全称。

    3. 颁证单位:

    4. 所获奖项的颁发单位,务必填写全称。

    5. 颁证单位类型:同3.6

    6. 获奖学生姓名:指获奖学生的姓名。

    7. 获奖学生学籍号:指获奖学生的学籍号。

    8. 类型:分为团体和个人两类,务必与获奖证书、奖牌、证明、公函上的表述一致。

    9. 等级:同3.7

  1. 其他说明

  1. 本表采集数据包含中职学生和中高中本贯通培养中职阶段学生获奖情况。

  2. 请先按年度顺序,再按奖项名称依次填写。

  3.  

6  校内专业实训条件表(1

6.1实训室名称

6.2建成时间

6.3使用面积

6.4工位数

6.5仪器设备总值

(1)

(2)

(3)

(4)

(5)

6.6近三年新添置的设备总值

6.7近三年新增的实训项目

2016

2017

2018

2016

2017

2018

(6)

(7)

(8)

(9)

(10)

(11)


6  校内专业实训条件表(2

学校

专业

市级开放实训中心名称

星级

学校无需填写

6.6近三年新添置的设备总值

6.7近三年新增的实训项目

2016

2017

2018

2016

2017

2018

(1)

(2)

(3)

(4)

(5)

(6)


(六)《校内专业实训条件表》采集项说明

  1. 采集项说明

    1. 实训室名称:学校自建的校内实训室名称,务必填写全称。

    2. 建成时间:指实训室创建时间,按“yyyymm”格式填写,如:20185月创建,填写“201805”

    3. 使用面积:指实训室内直接供本专业实践教学的使用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4. 工位数:指实训室内可同时用于本专业实践教学的学生工作或学习的位置数,工位数为整数。

    5. 仪器设备总值:指实训室内仪器设备总值,可包括已报废但经相关机构鉴定后仍可安全使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为万元。

    6. 近三年新添置的设备总值:当年度本专业所有实训室新添置的仪器设备总金额,单位为万元。

    7. 近三年新增的实训项目:当年度本专业所有实训室新增的用于本专业实训教学的项目。按年度对新增实训项目名称、功能和支持课程进行描述,年度描述限100字以内。

  1. 其他说明

  1. 专业建有市级开放实训中心的,请填写《表6:校内专业实训条件表(2)》;否则请填写《表6:校内专业实训条件表(1)》。

7  校外专业实习实训基地统计表

7.1校外实训基地名称

7.2签约时间

7.3接纳本专业学生实习实训人次

7.4接纳本专业教师实践人次

(1)

(2)

(3)

(4)

7.5校企合作项目

课程教材开发

技术革新

产品开发

人员培训

其他

(5)

(6)

(7)

(8)

(9)


(七)《校外专业实习实训基地统计表》采集项说明

    1. 校外实训基地名称:指本专业在校外开拓的供学生或教师进行实训实习的实践教学场所,须有与合作方签订的协议,务必填写全称。

    2. 签约时间:指与合作方签订协议的时间,按“yyyymm”格式填写,如:20166月,填写“201606”

    3. 接纳本专业学生实习实训人次:指在20162018年,接纳本专业学生实习实训人次数。人次统计方法见“总体说明”中的第5条。

    4. 接纳本专业教师实践人次:指在20162018年,接纳本专业教师实践人次数。人次统计方法见“总体说明”中的第5条。

    5. 校企合作项目:本专业与校外实训基地开展校企合作的项目,包括“课程教材开发”“技术革新”“产品开发”“人员培训”和“其他”五栏,前四栏请直接选择“是”或“否”;如还有其他合作内容,请在“其他”栏填写,限100字以内。


8  专业教学资源建设情况表

8.1专业网络教学平台

8.2专业教学资源库

8.3专业教学资源总容量

8.4新增容量

(1)

(2)

(3)

(4)

市级网络课程数

市级精品课程数

8.5新建网络课程数(统计市级以下)

8.6新建精品课程数(统计市级以下)

学校无需填写

(5)

(6)

8.7新开发专业教材数(含规划和统编、校本教材)

统编/规划教材总数

统编/规划教材主编数量

统编/规划教材参编数量

主编校本教材数

(7)

(8)

(9)

(10)

(八)《专业教学资源建设情况表》采集项说明

  1. 采集项说明

    1. 专业网络教学平台:指用于本专业教学的网络平台,请填写“有”或“无”。

    2. 专业教学资源库:指用于本专业教学的资源库或可零星调用的本专业数字化教学资源集成,请填写“有”或“无”。

    3. 专业教学资源总容量:指可供本专业使用的数字化资源库的总容量,包括课程资源、教学资源素材等相关的专业资源,单位:T

    4. 新增容量:指20162018年三年内,可供本专业使用的新增数字化资源库总量,包括专业资源、课程资源、教学资源等素材,单位:T

    5. 新建网络课程数:指20162018年三年内,可供本专业学生修习的市级以下新建网络课程门数。

    6. 新建精品课程数:指20162018年三年内,可供本专业学生修习的市级以下新建精品课程门数。

    7. 新开发专业教材数:指20162018年三年内,本专业教师主编和参编的统编/规划教材和主编校本教材数,单位:本。

  1. 其他说明

  1. 本专业在20162018年三年内未曾使用或至今没有实质性使用计划的课程和教材,不属于本表采集范围。



9  专业社会服务情况表(1

9.1年度

9.2职业资格鉴定站所名称

9.3鉴定等级

9.4鉴定人次

(1)

(2)

(3)

(4)


(九)《专业社会服务情况表(1)》采集项说明

    1. 年度:指自然年度,按“yyyy”填写,如:2018年,填写“2018”

    2. 职业资格鉴定站所名称:指学校主管运行的与本专业职业资格鉴定项目有关的职业资格鉴定站所名称,务必填写全称(与颁发的证照一致)。

    3. 鉴定等级:指对应鉴定项目的鉴定等级,先按鉴定项目,后按鉴定等级(15级)逐项填写。

    4. 鉴定人次:

    5. 各年度与本专业相关项目、对应鉴定等级的鉴定人次数,请先按鉴定项目后按鉴定等级逐年填写。人次统计方法见“总体说明”中的第5条。



10  专业社会服务情况表(2

10.1年度

10.2社会培训项目名称    

10.3社会培训人次

(1)

(2)

(3)


(十)《专业社会服务情况表(2)》采集项说明

    1. 年度:指社会培训项目开设的自然年度,按“yyyy”填写,如:2018年,填写“2018”

    2. 社会培训项目名称:指与本专业有关的社会培训项目名称,务必填写全称。

    3. 社会培训人次:各年度与本专业有关的社会培训项目培训人次数。人次统计方法见“总体说明”中的第5条。



11  专业社会服务情况表(3

11.1年度

11.2职业体验参与学生人次

11.3承担外单位参观学习人次

11.4对外援教人次

11.5其他

1

(2)

(3)

(4)

5


(十一)《专业社会服务情况表(3)》采集项说明

    1. 年度:指自然年度,按“yyyy”填写,如:2018年,填写“2018”

    2. 职业体验参与学生人次:指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体验项目参与人次数(某项活动中(如参观、接待),包括重复出现的人在内的总人数),按20162018年依次填写。

    3. 承担外单位参观学习人次:指与本专业相关的外单位参观学习人次数(某项活动中(如参观、接待),包括重复出现的人在内的总人数),按20162018年依次填写。

    4. 对外援教人次:指本专业教师参与本专业相关的对外援教人次数(某项活动中(如参观、接待),包括重复出现的人在内的总人数),按20162018年依次填写。

    5. 其他:指其他能体现本专业社会服务的情况,限300字以内。



12  专业社会服务情况表(4

学校

专业

是否为市级师资培训基地

是否为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集训基地

学校无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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