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代会代表:
经学校党委同意,我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4月3日召开,现决定在近期组织开展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
教代会提案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体现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方针和广大教职工主人翁地位,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全面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教代会提案必须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学校办学遵旨,符合我校实际情况,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
二、提案征集时间
2019年3月8日8:00—2019年3月22日16:00
三、提案征集内容
1.关于《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2019-2021发展规划
(讨论稿)》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提案征集要求
1.教代会提案是全体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位代表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积极参与提案工作。
2.教代会代表应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提案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拟定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3.提案必须有3名以上(含3名)我校教职工代表联合签名提出,其中1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4.提案应在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允许另附页补充,做到“实事求是,反映大事,一事一案,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书写工整”。
四、提案的递交
提案统一以纸质形式提交,提案人于2019年3月22日16:00前将纸质提案表送至第七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
联系人:涂艳;分机:5725;电话:18017100290;
地址:光华楼705室
五、提案的审理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根据提案的相关要求,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意见、建议送相关部门参考。提案工作小组审理后,提案工作小组将告知提案人。
附件:
1. 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2019-2021发展规划(讨论稿)
2.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工会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