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 职业英语技能”赛项规程

来源:创建部门:商外二部发布者:姚黎峰发布时间:2018-09-10浏览次数:1339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GZ-021

赛项名称:职业英语技能

英语翻译:Vocational English Skills

赛项组别:中职

赛项归属产业:财经商贸类

二、竞赛目的

本赛项致力于为全国中职学生及英语教师创建一个交流学习、拓展视野、展示才华的平台,推动中职英语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方式的转变,展现中职学校英语教学改革成果,着力于中职学生职场情境下的英语应用能力以及职业能力的综合培养,服务于中职英语教学改革的发展需求。

三、竞赛内容

本赛项分为在线测评、情境交流、职场应用、职业风采四个环节。具体比赛内容、要求及时限如下:

1.在线测评

选手上机操作,使用职业英语能力测试系统,在线测评通用职业场景下的英语综合语言应用能力。每支参赛队2名选手卷面成绩的平均分乘以相应系数为此环节最终成绩。本环节限时1小时。

2.情境交流

选手以2人团队为单位参加此环节竞赛。选手从五组图片中抽取一组,图片内容是与选手生活或将来工作紧密相关的场景。经过30分钟的准备后,一名选手在90秒之内用英语对图片内容做出描述并阐释个人见解,另一名选手与裁判就图片主题及描述内容进行90秒的互动问答。

3.职场应用

选手以2人团队为单位完成一个通用职业场景中的工作任务。竞赛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备赛室进行,选手抽取到任务后,在30分钟内通过分工协作完成该任务;第二阶段在赛场内进行,一名选手在3分钟内向裁判陈述任务完成情况,另一名选手在2分钟内回答裁判就任务主题及完成情况提出的相关问题。整个过程要求使用英语沟通交流。

4.职业风采

选手以2人团队为单位表演节目,形式不限。要求使用英语,表演内容与所学专业或将来的职业相结合,能充分体现职业学校学生的英语风采和青春活力,节目须有原创性。每队可以有1-2名助演嘉宾,助演嘉宾须为参赛选手同校在籍学生。但裁判只依据选手的表现打分。本环节限时5分钟,不得少于3分钟。

四、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分服务类专业组和其他类专业组两个组别(专业名录见附件1)。原则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派2组选手参赛,其中一组选手参加服务类专业组比赛,另一组选手参加其他类专业组比赛。参赛队以院校为单位,不得跨校组队;一支参赛队仅可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每支参赛队由2名选手和1名指导教师组成。参赛选手须为2015年在籍中职学生。

五、竞赛流程

日期

时段

时间

内容

第一天

上午

08:00-12:00

入住酒店,报到

下午

14:00-15:30

竞赛预备会及抽签

16:00-17:00

“在线测评”环节比赛

(服务类专业组、其他类专业组)

第二天

上午

08:00-11:30

“情境交流”环节比赛

(服务类专业组、其他类专业组)

下午

13:30-17:00

“职场应用”环节比赛

(服务类专业组、其他类专业组)

第三天

上午

08:00-11:30

“职业风采”环节比赛

(其他类专业组)

下午

13:30-17:00

“职业风采”环节比赛

(服务类专业组)

17:00-17:30

闭幕暨颁奖式

(具体时间安排以《赛项指南》公布为准)

六、竞赛试题

本赛项不公开赛题,赛项样题在本赛项规程中公布,见附件II。其中,“在线测评”环节赛题在正式竞赛时由在线系统自动即时生成。“情境交流”环节赛题由专家组在赛前3天每个分赛项各出五套赛题,正式比赛时由选手现场抽签决定使用哪一套赛题;“职场应用”环节赛题由专家组在赛前3天每个分赛项各出三套赛题,正式比赛时由选手现场抽签决定使用哪一套赛题;赛题确定后按照“赛项赛题管理办法”执行严格的印刷和装订、保密和领取程序。

七、竞赛规则

1.竞赛期间的每个环节,参赛选手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自行离开规定的场地。

2.在线测评环节,参赛选手需按规定时间提前进入赛场并调试设备;情境交流、职场应用和职业风采三个环节,参赛队需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赛室。

3.职业风采环节所需道具(包括音频、视频文件)由选手自行准备,若有需要搬动的道具,须赛前报知组委会,并按照组委会的规定提前准备到位。赛场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禁止使用明火,违反此项规定的参赛队取消该环节的参赛资格。

八、竞赛环境

(一)在线测评

2间分别有80个机位的语音教室,确保至少10个备用机位。

(二)情境交流、职场应用

2间能容纳200人、配备舞台和观众坐席的多功能教室或礼堂做赛场,2间能容纳100人的候赛室,16间备赛室,其中4间备用。

(三)职业风采

2间配备舞台和观众坐席的多功能教室或礼堂。

九、技术规范

无特别需要说明的技术规范

十、技术平台

(一)在线测评

1. 服务器硬软件配置要求

1)硬件配置要求

支持在线考试人数500以下

独占服务器(非虚拟机分配方式)

Web服务器:

CPU:至强四核2.8G×2

内存:8G

硬盘:146G SAS×3 Raid 5(推荐使用15000转/分硬盘)

网卡:1000M 双网卡

UPS:支持700瓦服务器工作一小时

资源服务器:

CPU:至强四核2.8G

内存:4G

硬盘:146G SAS×3 Raid 5(推荐使用15000转/分硬盘)

网卡:1000M 双网卡

UPS:支持700瓦服务器工作一小时

2)软件配置要求

操作系统:Redhat Linux AS4.5及以上版本

系统运行所需软件:Resin + JDK1.5+ MySQL5

2. 客户端硬软件配置要求

1)硬件配置要求

Pentium IV及以上处理器

100M网卡

显示器支持1024*768(或更高)分辨率

512MB内存(推荐1G 以上)

32G以上硬盘空间

至少16 倍速CD-ROM 光驱或DVD光驱

至少8MB RAM 显卡

16 bit以上、支持Windows操作系统的声卡

耳麦

2)软件配置要求

Windows 2000/Windows XP及以上操作系统

IE 6.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不支持其他浏览器)

支持DirectX 5.2以上的驱动程序

Microsoft Media Player 9.0及以上版本

Adobe Flash Player 9.0及以上版本

3) 带宽要求

百兆以上。

(二)情境交流、职场应用

候赛室、备赛室和赛场须标明场地名称和编号,能有效屏蔽手机和网络信号,并配备照相、摄像和录音等设备,赛场配有投影设备、音响、无线麦克及胸麦等设备。

(三)职业风采

设有化妆间,配备领导、嘉宾、裁判、参赛选手及观众坐席,舞台灯光及控制设备、音响设备,无线麦克10支、胸麦10个,照相、摄像和录音设备。

十一、成绩评定

竞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查参赛选手英语综合语言应用能力及基本职业能力。

(一)评分标准

1.在线测评,满分20分。根据标准答案评分,每支参赛队2名选手卷面成绩的平均分乘以相应系数为此环节最终成绩。

2.情境交流,满分30分。

1)图片理解(正确理解图片内容及情节,明确图片隐含的职业意义)10分。

2)图片描述(观点明确,条理清晰,表述自然、流畅、达意,符合相关职业特点)10分。

3)回答提问(正确理解裁判提问,回答有理有据)10分。

3.职场应用,满分30分。

1)信息理解与加工(准确理解任务要求及信息内容,能分析、筛选有用信息)10分。

2)团队合作与沟通(沟通到位、分工协作、有序高效)5分。

3)任务达成(成功完成任务,综合表现优秀)15分。

4.职业风采,满分20分。

1)内容(内容健康向上,有职业或专业特色,有原创性,有时代感)10分。

2)表演(语言流畅,感情得当,配合默契,有较强的表现力)5分。

3)台风仪表(形象健康,精神饱满,着装得当,舞台感染力强)5分。

(二)评分方法

本赛项四个环节总分合计100分,各环节所占比重为:在线测评20%、情境交流30%、职场应用30%、职业风采20%。四个环节得分总和为参赛队最终得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决定获奖名次。

1.“在线测评”环节,在选手提交试卷后由系统给出分数,并在计算机屏幕上即时显示,每队两名选手成绩的平均分乘以20%为该队该环节最终得分。

2.情境交流”、“职场应用”、“职业风采”三个环节,裁判在每队选手比赛结束后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3.竞赛期间,参赛选手如有不服从裁判和监考人员、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由裁判长在1-5分范围内酌情扣减该环节得分,情节严重者取消竞赛资格。有作弊行为的参赛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竞赛资格。

4.成绩审核方法:选手成绩均由相关裁判签字认可,现场工作人员对裁判的成绩核对无误后录入成绩。成绩录入完毕后,工作人员交换岗位进行核对,核实无误后按照各项成绩所占比例统计选手最终成绩,打印完毕后交至裁判组组长审核签字。

5.成绩公布方法:选手每环节比赛成绩经过审核无误后由主持人现场公布。选手最终比赛成绩经审核无误后,赛项组委会将第一时间上报大赛组委会并予以公布。

(三)裁判员选聘

1.裁判员选聘和人数:按照《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和裁判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裁判库,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在赛项裁判库中抽定赛项裁判人员。裁判长由赛项执委会向大赛执委会推荐,由大赛执委会聘任。

2.裁判员人数:本赛项总计安排裁判14名,服务类专业组和其他类专业组各7名。每场比赛裁判数量均为奇数。

十二、奖项设定

本赛项设团体奖,服务类专业组与其他类专业组分组评定。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十三、赛项安全

所有人员不准在竞赛场所和禁烟区域吸烟。比赛期间如遇极端天气等意外状况,请指导教师注意自身及参赛选手的身体健康。如遇身体不适,请及时联系大赛工作人员。

由于比赛涉及专业的演播大厅及专业的灯光及录制设备等,线路杂多,请参赛的指导教师及选手等注意自身安全,避免误碰通电的各种设备。

比赛期间务必请指导教师及参赛选手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比赛休息期间外出的教师或选手更要注意交通安全。

比赛期间如发生火情、伤病等特殊情况,要保持镇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遇到紧急情况服从安保人员统一指挥,有秩序撤离。

十四、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项仲裁组工作。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省(市)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五、竞赛观摩

1.“在线测评”环节,为避免干扰选手进行听力测试,不对外开放。

2.“情境交流”、“职场应用”、“职业风采”三个环节开放观摩。在不影响选手比赛的前提下,所有领队、指导教师、参加完本环节比赛的选手、相关院校学生、教师等凭赛项专用证件,可在指定场地观摩;

3.所有观摩人员须遵守赛场规定,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用闪光灯,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竞赛的正常进行。

十六、竞赛视频

为宣传、仲裁、资源转化提供全面的信息资料,本赛项全程摄录比赛过程、开闭幕式,并对比赛视频实时传播。赛项拟制作优秀选手采访、优秀指导教师采访、裁判专家点评和采访视频资料,突出赛项的设计理念与优势特色。

十七、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代表队名称,不得使用其他组织或团体名称,不接受跨省、区、市组队报名。

2.参赛队中每位选手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按相关规定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选手缺席竞赛。

3.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赛项组委会颁发的相关证件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二)领队、指导教师须知

1.领队、指导教师须认真阅读赛项章程,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对选手竞赛进行专业指导和心理疏导。

2.领队、指导教师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文明竞赛。

3.各环节竞赛期间,指导教师不得进入候赛室、备赛室或赛场内进行指导。

4.正式报名的领队、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更换。

5.竞赛期间各参赛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裁判透露参赛信息及沟通竞赛事宜,有关竞赛所有问题须由领队出面同赛项执委会或仲裁组协商。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须具有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并需在报到时提供省级加盖公章的学籍、专业证明。

2.参赛选手须准时参加竞赛预备会,学习竞赛各项规则和要求。

3.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进入竞赛场地,竞赛期间应始终佩戴参赛证以备检查。

4.参赛选手不允许携带任何纸质资料(按规定允许携带的竞赛材料除外)、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进入竞赛场地。

5.参赛选手在候赛室、备赛室和赛场内须服从工作人员调度,遵守赛场纪律,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

6.在线测评、情境交流及职场应用环节,参赛选手应统一着大赛指定服装。职业风采环节,选手可根据表演需要自行着装。

7.在竞赛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裁判员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8.参赛选手完成在线测评,须经裁判确认所有选手的文件已成功上传,方可集体离开赛场。

9.每一项竞赛环节,未经裁判员许可,参赛选手不得中途离场。

10.参赛选手每环节竞赛结束,离开赛场时不得带走任何赛场物品,如试题、字典、笔、草稿纸等。

11.参赛选手应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应服从裁判组的评判。对竞赛过程或结果如有异议,应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

12.参赛选手在竞赛期间未经赛项组委会批准,不得随意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的与竞赛相关的采访,不得私自公开竞赛的相关情况和资料。

(四)工作人员须知

1.大赛期间,工作人员须佩戴组委会核发的证件进入赛场,统一着装,并遵守赛场相关规定。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执委会允许,由专人陪同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2.在选手比赛时,工作人员及赛场所有人员必须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喧哗、提示或出现对选手有影响的动作。除经特别允许,工作人员进入赛场后请关闭手机。

3.比赛期间,由赛项仲裁组人员处理突发事件,并对裁判人员和现场评分员进行督察,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处理有关选手比赛成绩的相关事件。

十八、资源转化

1.本赛项资源转化工作由本赛项执委会与赛项承办校负责,于赛后30日内向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提交资源转化方案,半年内完成资源转化工作。

2.赛项资源转化的内容包括本赛项竞赛全过程的各类资源。赛项资源转化成果应符合行业标准、契合课程标准、突出技能特色、展现竞赛优势,形成满足职业教育教学需求、体现先进教学模式、反映职业教育先进水平的共享性职业教育教学资源。

3.本赛项资源转化成果包含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充分体现本赛项技能考核特点。

4.本赛项所有转化资源做到均符合《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资源转化工作办法》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

5.制作完成本赛项资源上传:www.nvsc.com.cn大赛网站。版权由技能大赛执委会和赛项执委会共享,由大赛执委会统一使用与管理。